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是学校对外联络交流的主要窗口,在促进学校国际化、提升综合实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。作为归口管理全校外事工作、服务协助校内各单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部门,其主要的职责是:
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,制定和完善学校外事工作规章制度;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师生外事教育,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。
2.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,负责拟定学校国际教育发展规划,积极推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3.负责学校与国(境)外学校、学术机构等的沟通联络,维持双方良好互动,促进交流合作良性循环。
4.负责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统筹管理,积极服务办学单位,致力于通过国际化助推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。
5.负责学校涉外事务的报批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与管理,确保外事活动规范、有序开展。
6.负责教职员工赴国(境)外交流、学习的组织管理。
7.负责学校外籍教师、外籍专家的聘请、服务与管理,不断提升海外引智水平,充分发挥外籍师资优势。
8.负责学生赴国(境)外进行交流、学习、实习等的指导和管理,强化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成效。
9.负责协调二级学院做好国际学生的招生、教学和管理等工作,推动中外人文交流。
10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或活动。